1983年,翟曼霞由于犯了流氓罪被判处死刑,临刑前她镇定了说出了自己的遗言:“性是无罪的,我没有错。”震动了在场所有的人。
工作的爆发在某一天,翟曼霞穿戴紧身的泳衣在水中游水,在那个年代看来,这种行为现已不是用斗胆来描述,几乎便是伤风败俗了,所以,有人就到公安局把翟曼丽举报了。随后在公安机关的查询下,翟曼丽还从前往来过18个男朋友,这在其时毫无疑问触犯了“流氓罪”,并且事发时翟曼丽正赶上严打,本着“从快从众”的准则,翟曼霞不久被判处了死刑,由执法人员将其押送刑场履行枪决。到了刑场之后,行刑官问翟曼霞终究的遗言,所以她就说出了上文那句令人震动的话,但不论怎么,终究翟曼霞仍是被履行了死刑。